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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台观谢丞相1237年8月15日 南宋 · 刘克庄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五四○、《后村先生大全集》卷一一七、《翰苑新书》续集卷三九、《秘笈新书》卷七、《宋四六选》卷一九 创作地点:福建省莆田市莆田
草茅触讳,凛若科条;
君相包荒,赋之圭撮。
得非望及,感与涕俱。
伏念某起佔毕之诸生,陪钦翘之末至。
诵句百僚之上,岂易逢哉;
为妇两姑之间,有难言者。
每欲洁身而去,辄为造命所留。
愧非韩驹、徐俯之伦,将有米黻、陆游之拟。
集贤堵墙之士,莫不耸观;
昭阳学舞之人,居然相妒。
竟挤去国,俄起典州。
舍朝市之喧啾,就江湖之空旷。
岂谓甫磨新玷,又坐宿愆,属火后之纷纭,咎日前之狂瞽。
尔有猷告后,徒怀野老之食芹;
臣不密失身,顾昧先贤之焚草。
昔董相泄奏篇而几死,京房漏对语而抵辜,绳以峻文,戮犹轻典。
今乃端居故里,守周燮之东冈;
赐号散人,分陈抟西华
饥寒顿解,危惧稍安。
向非元宰之陶镕,孰援孤生于齑粉?
兹盖伏遇某官以周大老,为汉宗臣。
只手扶乾坤之倾,确乎任重;
片语解雷霆之怒,了不费辞。
遂使累臣,尚叨冗秩。
然某身十年而三黜,肠一日而九回。
屡费保全,自伤穷薄。
已分衡茅之下,送老一生;
但于香火之间,祝公千载。
奏行周燮义船之策以革防江民船之弊乞补本人文资以任责宝祐四年1256年9月9日 南宋 · 吴潜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七七一、《许国公奏议》卷三 创作地点:浙江省宁波市
臣窃见朝廷自端平初团结温台民船为十番,岁发一百四十只,前往镇江府,防拓江面,已二纪于此矣。
其始团结,固有定籍。
岁月既久,元籍之舟,有坏于风水之飘没者,有陷于资贼之劫掳者,有家道贫乏无力脩葺而朽弊者,有转以售人者。
有司但以旧额拘船,祖以及父,父以及子,子以及孙,逼令出备,不至于破家绝产流离死亡不已,其强悍者则未免转徙而为盗贼。
迨至每岁发船,则县道召人,纠举白船,以补欠阙之数,又乘此以为骚扰乞取之计。
凡邑之有舟者,不问大小,例皆根刷,有势者不敢问,有力者不敢问,有钱计会者不复问。
迨溪壑之欲既厌,然后姑以敝旧之舟、疏略之杠具、孱弱之稍火,文具塞责而已。
间遇江淮制司拨上项舟船,载出戍军士以至上流,或般运粮饷,以弊舟弊人溯流犯险,则往往人船俱坏,死为客鬼。
于是庆元、温、台三郡边海之民,陆者不得安于陆,渔者不得安于渔,以起发隘船为一大阱,生者怨气充腹,死者冤气干霄,臣实伤之。
始至,即行博询可行可久之策于知识之士,有台州贡进士周燮者,首以义船之策献。
其法以一县当出之舟若干只,分乡都之广狭,令凡有舟之家,以大小丈尺,均出钱物,置备舟只,以应每岁当发之额。
其有舟而止及七八尺以下者,不在纠率之数。
且不待官司之文移,至期则合从应调。
船必坚牢,杠具必整齐,人丁必强壮。
又肯以身任责,以家助公,集事于指顾之间,而人不知扰。
如温如庆元,皆以是为准,去秋调发,已见实效。
遂使沿海方二三千里有舟之民,得以安生乐业,无畴昔追呼烦扰困害愁叹之状。
于肃清海道,消弭寇贼,此实为一义。
臣窃照得周燮疏财好义,识变知机,以孝悌称于闺门,以信行闻于里党,故能移忠于国家。
比其乡失伍犯上之徒,久稽邦宪,委逮捕,不动声色,剋期集事,亦可谓之才矣。
自请寓试文解,已该四举,使其不第,以恩得官,亦不失一初品。
今来本司历试繁难,备著劳绩,若蒙朝廷特加旌异,缓急用之,必有卓然可观者。
欲乞圣慈补授周燮文资初阶,或与上州文学,实为赴功趋事者之劝。